事件背景:

电影《我的姐姐》当中,父母车祸身亡,留下成年的姐姐和年幼的弟弟,姐姐是否必须抚养上大学之后才出生的弟弟,引发网友广泛讨论。

据浙江电视台报道,3月23号上午,杭州的东新派出所接到报警:西联桥上有一名女子跳河!疑似已经在水里晕厥过去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经东新派出所了解,刘念(化名)父母在其小时候就已离异,且母亲离开后,父亲也不管子女。刘念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,都在上学,最大的妹妹仅12岁,爷爷奶奶没什么收入,刘念就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,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弟弟妹妹。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这个小姑娘一个人的肩膀上。小刘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自杀,两只手腕上数十道割痕。

现实版“我的姐姐”该向谁求助?是否符合救助条件?由此事件引发整个社会的反思,当事人应选择哪些合法途径求助?为此,中国发展简报特此专访了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(简称“复恩法律”)理事长陆璇、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,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解读这一事件。

图片来自unsplash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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